公司设立
100% 外资控股“仅出口”公司(泰国)
我们协助外资投资人于泰国设立 100% 外资控股的“仅出口”公司,包括架构设计、公司注册及合规指引,确保公司持续在允许的“仅出口”经营范围内合规运营。
适用对象 / 适合企业
01
希望在无需泰国股东的情况下,100% 持有泰国公司的外资投资人。
02
业务仅限将货物出口至泰国境外的企业。
03
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商、制造商、批发商、贸易公司及采购办公室等。
04
不在泰国境内销售产品的公司(境内销售被禁止)。
核心要求
01
经营活动须 100% 以出口为导向(不得产生任何境内收入)。
02
最低注册资本:外资控股公司通常为 200 万泰铢。
03
须依泰国法律注册为有限公司。
04
至少需任命一名董事(国籍不限)。
05
公司须在泰国维持实体注册地址。
06
经营活动须符合《外商经营法》(FBA);“仅出口”公司一般可豁免申请外商经营许可证(FBL)。
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/ 文件
文件名称
是否需公证
01
所有外籍股东护照复印件
护照整本复印,且须在有效期内
否
02
股东海外住址证明
水电账单或银行对账单
否
03
公司名称备选(至少 3 个)
用于名称预核准
否
04
股权结构
包括出资及资本分配
否
05
公司经营目的
须明确为“仅出口”业务
否
06
办公室租赁合同或地址证明
用于公司注册
否
07
公司章程(已签署)
公司设立所需
否
08
董事声明表格
DBD 标准表格
否
09
授权委托书(如由代理办理)
须由董事签署
是
平均办理周期
5–10 个工作日
适用于完成全套公司注册。
完成后您将获得
01
公司宣誓书(Company Affidavit)
02
公司注册证书(Company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)
03
税号(Tax ID Number / PND 01)
04
增值税登记(Por Por 20,如需)
05
公司印章
持续合规要求
为确保公司注册后持续合规运营:
01
月度记账及税务申报(PND1、PND3、PND53;如适用,含增值税申报)
02
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及审计提交
03
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(PND50)
04
妥善保存出口单证以备海关核验
05
如公司信息发生变更(地址、股东、董事等),及时向 DBD / 税务局申报
相关政府机构
参与 / 监管本申请及后续合规的主要政府机构:
01
商业发展厅(DBD)
负责公司注册、签发公司宣誓书、审核股权结构及出具公司设立相关官方文件。
02
税务局(RD)
负责税号签发、增值税登记(如适用)、预提税合规,以及月度 / 年度税务申报监管。
03
海关总署(泰国海关)
监管出口活动,办理出口相关登记,并对报关申报及出口单证合规进行监督。
04
社会保障局(SSO)
公司雇佣员工后,负责雇主登记及每月社保缴纳监管。
05
泰国央行(BOT)(间接)
监管与股权投资及实缴资本相关的外汇交易与境外资金汇入。
06
泰国商务部—外商经营主管部门(信息性监管)
尽管“仅出口”公司通常可豁免外商经营许可证(FBL),该主管部门仍负责外商经营法规执行,并对经营活动是否持续符合“仅出口”范围进行监管。
07
泰国劳工部(MOL)
监管外籍员工的工作许可及签证相关合规(如适用)。
08
一站式服务中心(OSSC)(如适用)
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签证与工作许可的加速办理服务。
09
泰国工业园区管理局(IEAT)(如适用)
适用于位于工业园区或自由区内的企业之监管与相关协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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